问题 | 解除买卖合同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释义 | 随意解除买卖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随意解除买卖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一、法律咨询民法典买房违约中介有连带责任吗 房屋中介非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时其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合同的当事人,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则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时,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履行赔付责任,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则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以申请降低违约金。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或者违约方拒不承担责任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违约责任的认定,并根据违约情况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买卖合同不成立会有什么后果 买卖合同不成立,是指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买卖合同不成立,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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