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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厂搬迁工人有赔偿吗
释义
    工厂要搬迁工人一般没有赔偿。工厂搬迁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跟随工厂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当按照工人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一、上海市企业拆迁员工赔偿标准
    上海市企业拆迁员工赔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二、工厂强留员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工厂强留工人不给辞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离职的,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但是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重庆工厂开工拆迁赔偿金是多少
    工厂搬迁后,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的,那么单位要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因工厂搬迁,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但员工不愿意随迁的。也就是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和员工协商,无法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要向员工支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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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