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尾城区因私出国护照审核办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汕尾市城区户籍居民;(2)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本省、外省居民;(3)在我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无。 交验原件。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 原护照签发机关页、个人资料页及备注页。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2.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交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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