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规定等。立案标准:1、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2、要有死亡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的行为一定要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认识因素方面。前者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只因轻视能够避免而予以放任,无认识上的过失;后者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认识上的错误。2、意志因素方面。前者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后者则持有意放任、无意防止的态度。3、行为因素方面。前者确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则无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防止而不防止。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过失致人死亡不会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