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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泰安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材料详情须知
释义
    一、因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
    二、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部门介绍信;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
    3、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
    三、公民因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4、拟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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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3: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