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怎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将其遗产的处理立相关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进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具体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父继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主要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当继承开始时,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用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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