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你看懂如何辩护! |
释义 |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注意制度改革,目的在于破除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式制度的顽疾,重塑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主义制度。 如何实现有效辩护? 每一个刑辩律师都在极力追求! 如何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每个当事人以及家属都急切盼切! 刑事辩护绝对不是喊口号! 刑事辩护更加不是找关系! 就拿无罪来说,无罪分为两种;事实的无罪和法律的无罪。 什么是事实的无罪? 就是压根就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什么是法律的无罪? 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侦查机关程序违法,所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排除。在排除后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应当宣判无罪。 正是因为这样才有刑事辩护这一职业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都知道一个有罪的刑事案件必须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是调查取证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起公诉,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补针或者作出不起诉。 法院审判阶段是定罪量刑阶段。 侦查阶段主要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而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会运用《刑事诉讼法》、《刑法》进行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刑法》属于实体法、 程序法既有独立价值又有工具价值,而实体法只具有独立价值。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因此定罪量刑必须依据合法的程序来实现。 辩护人应当地毯式搜索钻井式深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辩点。辩护人不要求还原案件本来的真相,只要对案件中存疑证据提出合理怀疑的说理即可! 我将从八大证据种类,分享我办案经验中的辩护观点,从而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 2023年6月20日 出差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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