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围绕着出轨方“重婚”或“非法同居”来取证。至于所谓发生婚外性关系、发生情人关系的证据对法院判离并无太大的作用。重婚是指出轨的男女双方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外又建立不合法的婚姻关系(既包含另行领取了结婚证、也包含虽然没有领证但以夫妻名义同住在一起的事实婚姻关系)。对这种出轨的取证要侧重于有没有领取结婚证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于证明了两人发生性关系这类证据对证明出轨方重婚几无用处。而非法同居是指出轨一方与婚外异性并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稳定地同住在一起(如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并且同吃同住)。对非法同居的取证重点是证明两人稳定地同住在一起,而不是将重点放在“发生性关系”上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