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强制进行房产过户? |
释义 | 法院强制房产过户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您可以持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遇不配合,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发函给房管局,将房产过户到您名下。 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房产过户程序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相关知识: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需要房屋产权证吗 法院强制房产过记可以不需要原房屋产权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以及法院判决书,你本人证件,到该住房所属房管,一人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即是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结语 法院强制房产过户程序简单明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持法院判决书,您可以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遇到房管局或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情况,您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发出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予以办理。因此,您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需原房屋产权证。房产过户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全过程,可以通过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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