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两种情况: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