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诉讼时效有多久 |
释义 | 1.根据《专利法》第62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侵犯专利权应作广义理解,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侵犯权利人依照该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申请专利的权利、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的行为。 2.持续侵权行为的特别规定: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权利有效期内,应判定被告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专利诉讼? (1)发明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复审请求决定不服的; (2)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 (3)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4)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 (5)对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 二、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审理有关不服专利机关决定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仅限于北京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审理其他专利纠纷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专利诉讼的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理中应充分发挥有关专家的作用,可以邀请他们担任陪审员,参与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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