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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假释和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
    减刑假释如何办理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假释能否减刑
    不能。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附合法定条件可予以减刑,假释不属于以上的刑种,因此不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一般需要如何减刑假释?
    1、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所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对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2)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3)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
    (4)罪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的条件。
    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部门审查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通案评审。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5、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6、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监狱在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驻监检察院(室)。
    7、监狱审核结束后,对需报送省监狱的管理局审核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应填写《罪犯减刑、假释送审表》一式两份,连同卷宗在移送法院审理前十五日呈报省监狱的管理局审核。
    8、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的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9、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假释的裁定,应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应在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10、监狱对已移送法院的减刑、假释案件,如发现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应及时向有关法院提出撤回减刑、假释案件的建议;法院已经审理结束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监狱应提请法院重新复议。
    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想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减刑、假释只要成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提前的释放,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而且也符合法定减刑的条件,那么才可以减刑成功,所以,对于犯罪分子在犯了错之后就一定要懂得及时的认错,这样被原谅。
    相关内容: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呢?
    一、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有何区别
    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 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实践中,罪犯最终被判无期徒刑的话,说明其犯罪行为还是很严重的,因此才会给予如此严厉的处罚。那么限制无期徒刑减刑其实就是很有必要的了,要是可以随意的进行减刑,那么最开始判处无期徒刑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减刑假释公示名单如何查
    家属可以到当事人所在监狱进行查询,监狱信息不得网上对外发布。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社会公众、罪犯及其近亲属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家属如何办理亲人减刑假释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假释只能由罪犯本人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程序和减刑的程序是一样的。家属不能替罪犯代为申请减刑和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具体操作部门是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基于罪犯的刑期、获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查,在经过罪犯申请、监区推荐、监狱审核等很多程序之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该内容由 王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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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