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诈骗定罪量刑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险诈骗定罪量刑 根据2001年1月21日最高法《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总结如下: 1、数额较大的(个人1万元以上,单位5万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个人5万元以上、单位25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分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保险诈骗罪认定 1、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 2、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 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