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购房需要哪些凭证 |
释义 | 借名买房的主要风险及应注意事项:1、了解房屋性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2、签订书面协议;3、保留洽谈、签订合同的证据;4、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发票和房产证等书面材料;5、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要求过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权证明、转移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需要以下证据: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双方洽谈时的录音、证人证言。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付款证明是出资的证明,也是借名人能够享有权利的基础,必须要留存出资证明。房屋装修、居住情况的证明等。 借名买房存在着诸多风险,借名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 1、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时的证据;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5、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签订好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结语 借名买房涉及的风险较多,为降低风险,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房屋性质、是否可交易,避免违反国家政策;2、签订书面协议;3、保留洽谈、签约时的证据;4、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发票、房产证等书面材料;5、实际出资人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要求过户至实际出资人名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明、转移证明等材料。农村转移登记还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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