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 1、职工建造自住住房:应由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造自住房的相关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2、职工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地产权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房的相关批准文件、支付翻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3、职工大修自住房:大修房《房地产权证》;建设部门出具的《房屋维修证》,影像资料,房屋大修预算表,并要现场查看(房屋大修,指平房、顶楼,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 4、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拆迁安置自住房(一次性提取)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产权确权证明书》,部分县可用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相关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购买二手自住房(一次性提取) 1、已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租金不超过1500元/月) 1、房地产管理局出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和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纳租金的税务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