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2、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 4、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影响,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