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和清算人的任命。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在十五日内指定或委托第三人。若未能确定清算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法律分析 注意事项: 1、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芹饥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嫌高返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拓展延伸 解散清算合伙企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解散清算合伙企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注意一些重要事项。首先,合伙人应当达成共识并制定解散决议。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散清算登记。同时,需要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相关方,并公告解散事宜。接下来,进行清算工作,包括资产清查、债务偿还和财产分配等。此外,还需办理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手续。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解散清算合伙企业的顺利进行。 结语 解散清算合伙企业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遵循程序并注意重要事项。合伙人应达成共识,制定解散决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散清算登记。同时,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相关方,并公告解散事宜。进行清算工作包括资产清查、债务偿还和财产分配等。还需办理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手续。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解散清算合伙企业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念衫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