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有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判定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