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债务婚后共同财产用不用算 |
释义 | 婚前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当事人约定婚前债务能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可以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否则不能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 一、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转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欠债务是为了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当婚后的资金、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双方的物质生活条件时,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但是,如果婚前丈夫借的钱不是为了婚后生活,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 二、婚前贷款女方应不应该帮忙还 婚前贷款女方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去偿还。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但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的债务不得大于其接受的财产价值。 三、离婚案件中农村房屋的分割问题如何解决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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