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公平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约定如果明显不公平,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依照约定申请仲裁机构,要求撤销不公平的合同或者条款约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一、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遵循哪些规则 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遵循规则如下: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损害利益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 二、销售合同撤销权能行驶在什么情形下 销售合同撤销权可在下列情况下行使: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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