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以及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一般从成立之日起生效,期满则终止。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适用于规定地域和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进行。 法律分析 一、集体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般而言,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分为法定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 (一)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二)就法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个人劳动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报酬标准。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一般从成立之日起生效,期满则终止。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则涉及地域和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进行,双方意思一致即可变更或解除,也可因兼并、解散、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或约定条件出现变更或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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