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偿还借款的证据 |
释义 | 一、无力偿还借款的证据 无力偿还借款的证据:提供银行存款信息、提供无力清偿债务的律师证明并由公证机关公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无力偿还借款怎么办 无力偿还借款的办法是: 1.应当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请求宽限还款日期或者分期付款; 2.可以制定还款计划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债务人达成和解。 债务人不能逃避债务,避免被债权人起诉,否则会产生更多的诉讼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三、无力偿还债款怎么起诉 无力偿还债款的起诉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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