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撰写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明确双方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并避免盲区,如孩子的探望方式、房产过户期限、财产归属等。违约金应合理,不超过年24%。离婚协议书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导致无效,损害当事人利益。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二、离婚协议书书写的盲区有哪些? 第一,要把孩子的探望方式,寒假暑假的时间分配写清楚。大额医疗费,大额择校费赞助费等特殊教育开支单独约定清楚。 第二,房产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可能涉及到的过户期限,腾房时限及违约金,支付补偿款的期限及违约金。 第三,尤其是在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之前,一定要明确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有时不确定,那就声明:离婚时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的财产,是指双方确认真实总额不超过多少万元的,如日后发现超过部分则视为隐匿,归另一方所有。 第四,违约金不必约定过高,最多不能超过年24%这个合法的上限。 第五,涉及户口迁移的,要明确下不配合迁户口的违约金。 现实中,因为不少夫妻在离婚之前没有搞清楚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因而虽然签订了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因为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无效,这最终肯定还是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至关重要。除了基本情况外,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事项。在书写时需注意孩子探望、特殊教育费用、房产过户及违约金等盲区。财产归属前需确知对方财产情况,否则声明总额不超过多少万元。违约金不宜过高,不超过年24%上限。涉及户口迁移时,明确违约金。签订无效的协议将影响当事人利益。因此,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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