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依据能够是保证书吗 |
释义 | 如果保证书中涉及财产分割的,依据可以是保证书,保证书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书,保证书由保证方书写,内容要合法、实事求是,落款写保证书一方签名并写明日期。 一、出轨保证书的效力是什么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1、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3、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二、夫妻间自愿保证书如何公证 夫妻间保证书能公证,但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夫妻间保证书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使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即夫妻保证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夫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签订保证书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保证书就法律效力。 三、夫妻之间的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夫妻之间的婚姻保证书有效。保证书中关于双方过错行为的记录可以作为对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自己、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无过错方在要求对方书写此类保证书时,应首先要求对方对所犯过错的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书面承认,尤其是那些不适合依法抚养孩子的过错。同时,要明确放弃财产等承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分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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