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执行人具有的权利包括: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遗产;管理遗产;诉讼代理等。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以后,由特定的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行为及程序。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遗产执行人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 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二、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且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是自由的、无外在干扰因素的、能够完全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遗嘱人被他人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必然不能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愿,所以并不受法律保护。被继承人在订立了遗嘱之后,需要首先判断一下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缺乏生效要件之一,则该遗嘱无效,日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也不会按照该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导致遗嘱无效最常见的一个原因,就是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并非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 三、老年人订立遗嘱应包括的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书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