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会有什么惩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工人工资拖欠多久才算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第7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6个月。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行为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拖欠工资不给,没签合同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首先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五)考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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