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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有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平均分割房屋净值的,其房屋净值为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减去未还贷款的本金,想得到房子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应得的款项。对该房产的分割也是可以先进行协议处理的,对于协议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其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夫妻房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子女或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房屋的价格的补偿。在双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核实实际情况符实的可以予以暂住,但期限一般不能超过3年。
    二、房屋贷款的房子如何分割
    双方离婚时,如果对有贷款的房屋约定了分割办法的,按照其约定分割,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但是没有对该房屋明确约定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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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