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书遗嘱满足以下条件能够生效: 1、代书遗嘱的内容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处分的财产均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代书遗嘱的程序合法。代书遗嘱由两个见证人共同在场见证,且由其中一人书写代书遗嘱。遗嘱人、代书人与另一名见证人均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3、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4、遗嘱为遗嘱人有扶养义务的相关当事人均保留了相关份额。 5、代书遗嘱生效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