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履行算不算违约? |
释义 | 延迟履行算违约。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关于合同违约中的延迟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约中的延迟履行的情况一般如下: 1、给付迟延。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 2、受领迟延。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 3、瑕疵给付。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 4、加害给付。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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