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法律依据: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