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并不会因为其没有处分权就能导致该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一股二卖为什么是无权处分 一股二卖是无权处分的原因如下:因为已经将股权卖给了其他人,无权再处分该股权。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二、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既非标的物的所有人,又非标的物的有处分权人,在不存在合同无效的其他事由的前提下,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有效。出卖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交付于买受人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三、买受人拒收标的物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买受人拒收标的物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拒收标的物;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法律其他规定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