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审查纠纷中,若证据不足,法官通常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和交易背景予以预判和推断。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背景、行为方式、交易习惯等均可成为证据的补充或协助。此外,合同的形式、签订时间、地点、书写格式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官会依照合同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适当裁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缺乏证据,不能证明合同内容的,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认定: (一)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供述认定; (二)合同内容与当事人的交易背景、行为方式、交易习惯等相符的,认定与该交易背景、行为方式、交易习惯相符的合同内容; (三)合同有形式,视为合同内容的证明; (四)根据其他证据可以认定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认定其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变更: (一)往来邮件、信函、短信等书面载体上载明的约定; (二)当事人通过电话、网上聊天等方式直接达成的约定; (三)习惯作法、行业惯例及当事人往来的交易及其有关文件载明的约定等。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