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原因,可分为撤销和无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一经行使就有效。因为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效果是消除赠与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