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恐吓说要弄死我,我现在精神受到了伤害求大家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受到他人恐吓精神受伤后可搜集对方辱骂的某些证据,必要时可向法庭起诉对方侵权或报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的行为。 5、多次发送猥亵、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6、窥视、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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