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逮捕的执行程序规定如下:
    1、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2、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并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并进行讯问。
    逮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4、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5、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6、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7、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三条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0: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