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人横穿马路机动车需要礼让。 行人横穿马路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2、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人行横道礼让行人标准如下: 1、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 2、在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礼让; 3、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避让。 行人算横穿马路的情形如下: 1、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行人无责; 2、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但是已经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未注意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机动车临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全责、主责、同责都有可能,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有过错,比如超速、经检测刹车不合格等。 综上所述,法律是以人为本的,礼让行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