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定义与特点 |
释义 | 劳务派遣制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劳务派遣组织负责员工的招聘、档案流转和流动手续办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劳务派遣的优点包括减少用人单位管理成本、促进人才供需双向选择和保障各方权益、降低用人单位人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相关规定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报酬、用工单位不得分割派遣期限、员工享有同工同酬权利。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为用人单位进行招聘,招聘中合格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求职者。劳务派遣组织除了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外,还应当负责档案流转、流动手续办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员工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派遣,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工资,并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通常都是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 二、劳务派遣的优点 (一)用人单位与人才管理的分离,减少管理成本。 (二)人才派遣机构服务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利于人才供需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权利的保障。 (三)用人单位人工成本降低,解决了人才闲置的问题,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 (四)加强了人才的流动性,有利于社会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动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结语 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求职者。劳务派遣组织负责员工招聘、档案流转和流动手续办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劳务派遣制的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机构支付工资并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的优点包括减少用人单位管理成本、促进人才供需双向选择和权益保障、降低用人单位人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流动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单位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订立多个短期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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