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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机动车怎么处罚?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较重的,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驾驶机动车时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违反前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其造成人身伤亡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可以扣留机动车。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较重的,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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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