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及无效遗嘱的继承 |
释义 | 认定遗嘱的效力的方法如下: 1、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见证人是否适格; 3、遗嘱内容是否合法。 遗嘱无效的适用法定继承。 一、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 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只要是该遗嘱具备有效遗嘱的要件,即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怎么订立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2、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担任; 3、遗嘱有效的前提是立遗嘱的行为人,在立遗嘱时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行为人换重病的,只有行为人在清醒时立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的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时,如果是遗嘱人死后,其继承人对于遗嘱的效力或者是财产等分配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二、口头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有效 口头遗嘱要具备下列条件才有效: 1.是在危急的情况下立的。 2.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3.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遗嘱内容合法。 5.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6.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父亲自己立的遗嘱有效么 得具体看所立遗嘱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的种类可以表现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每个种类的遗嘱应当都符合生效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如自书遗嘱,需要有适格的见证人、自书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内容合法等。而公证遗嘱则不需要有见证人,但遗嘱人应当亲自去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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