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债务 不会查封法人房子。 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之一,其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只能由公司财产偿还。但一人有限公司欠债, 债权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人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