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 采取 刑事拘留 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治安拘留是 行政处罚 之一。而刑事拘留是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之一。《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