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关于起诉离婚相比之前更好离。
 现在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起诉离婚,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第一次提出离婚,还是要提出证据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第一次无法证实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提起离婚,只要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次日起“双方分居满一年”,法院必须判决离婚,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感情已经破裂”难度,限制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2021年起诉离婚新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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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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