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13个,加上新增罪名9个,目前我国刑法共有罪名422个,其中,过失犯罪48个,占总数的11%;故意犯罪374个,占总数的89%。 一、刑事罪犯多项罪名怎么判 数罪并罚,一人犯数罪,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刑罚之间合并执行的方式。 (一)、并科:简单相加,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并科原则的使用在我国有两种情况:主刑和附加刑;罚金之间。 (二)、吸收: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适用吸收原则的有:有判处死刑的时候,主刑只执行死刑;没有死刑判决但是有判决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主刑只执行无期徒刑。 (三)、限制加重: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适用限制加重原则。 (四)、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 二、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并罚 (一)、发现漏罪并罚的时间发现漏罪并罚的时间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这也正是发现漏罪的并罚与普通数罪的并罚根本区别之所在。 (二)、发现漏罪并罚的前提发现漏罪并罚的前提是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这里的其他罪,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漏罪。这一漏罪既可以是异种罪,也可以是同种罪。 (三)、发现漏罪并罚的方法发现漏罪的并罚方法是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数罪并罚的方法,俗称为先并后减。根据先并后减的方法,在发现漏罪的情况下实行并罚计算刑期的时候,应当将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也就是说,前一判决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从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而决定执行的刑期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