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处理规范的情形有哪些(医疗纠纷新百问百答33) |
释义 | 问: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的情形有哪些? 答: 一、违反情形 1、医疗机构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且未取得患者本人或其亲属同意。 2、医疗机构拒绝为患者或其近亲属复印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3、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要求书写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正确书写病历资料。 4、医疗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违反病历资料书写要求,对紧急情形下进行抢救患者的病历内容进行补记。 5、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医患双方封存和启封的病历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6、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妥善保存封存的实物。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医患双方封存和启封的实物进行妥善保存。 7、医疗机构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未设置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相应部门的专职会兼职工作人员。 8、医疗机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未预先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以至于出现医疗事故时处置失当。 9、医疗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过失行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上报。 10、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上报,甚至瞒报。 11、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医疗机构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对尸体进行保存和处理,同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尸检。 二、处理措施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的上述情形,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关注我,@法律人显哥 显哥说法,从0到1,紧贴生活,聚焦热点,告诉你不一样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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