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主要是: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二)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四)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五)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六)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七)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 (八)医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伪造、篡改、销毁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行为发生医疗损害的,推定医院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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