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继承开始的,应当依法确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只有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产损失的,才需要赔偿;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赔偿。 一、谁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遗产管理人确定并产生后,遗产管理人应依法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民法典》继承编第1147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精神损害赔偿可否继承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的,原则上只有受害方可以主张,所以不可以继承。如果侵权人承担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后,受害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赔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1、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4)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5)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