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调解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医疗事故调解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和组织调查; 4、依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进行赔偿调解。 一、医疗事故申诉时效时多长时间? 发生医疗事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争议的时效为一年。患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治疗医疗事故是向哪个部门申请呢 可向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医调委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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