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咨询关于控告和申诉的问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向律师咨询关于控告和申诉的问题。控告和申诉是被告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救济措施,律师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包括关于控告和申诉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辩护权。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解释和建议,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对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上诉期间,原判决不停止执行,但涉及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可以停止执行。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长期有期徒刑的判决,或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被告人、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判程序中,有权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审判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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