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客户享有撤销律师会见的权利,但需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随时撤回授权委托的律师,但已经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指派的代理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随时撤回委托的代理人。 因此,客户只需书面通知律师或相关机构即可申请撤销律师会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刑事案件的辩护,需经法院批准方可撤销律师会见。 总之,客户撤销律师会见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但也需注意撤销前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