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对房产分配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产分配有效,但在未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前签署的协议无法约束。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如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未登记到子女名下时,协议是否强制履行在法律上存争议,需慎重。 法律分析 1、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产分配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并且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但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以离婚条件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离婚,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其次,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房屋未变更登记到子女名下,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当事人应该慎重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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